經 總理簽批,國務院日前印發《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部署改革標準體係和標準化管理體製,改進標準製定工作機製,強化標準的實施與監督,更好發揮標準化在推進 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、戰略性作用,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麵進步。
《方案》提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,建立政府主導製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製定的標準協同發展、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係,健全統一協調、運行高效、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管理體製,形成政府引導、市場驅動、社會參與、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,有效支撐統一市場體係建設,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“硬約束”,推動中國經濟邁向中高端水平。
《方案》強調改革堅持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 接軌、統籌推進的原則,明確了6個方麵的改革措施:一是建立高效權威的標準化統籌協調機製,統籌標準化重大改革,研究標準化重大政策,對跨部門跨領域、存在重大爭議標準的製定和實施進行協調。二是整合精簡強製性標準。逐步將現行強製性 標準、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整合為強製性 標準。強製性 標準由國務院批準發布或授權批準發布。三是 化完善推薦性標準。進一步 化推薦性 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體係結構,推動向政府職責範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過渡,逐步縮減現有推薦性標準的數量和規模。四是培育發展團體標準。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、協會、商會、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,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製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,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。五是放開搞活企業標準。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製度,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,落實企業標準化主體責任。六是提高標準 化水平。積極參與 標準化活動,推動與主要貿易國之間的標準互認,大力推廣中國標準,以中國標準“走出去”帶動我國產品、技術、裝備、服務“走出去”。
《方案》明確改革將分3個階段組織實施。第一階段從2015到2016年,主要是推進改革的試點工作,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製度,同時對現行標準體係進行全麵清理和複審;第二階段從2017到2018年,主要是穩妥向新型標準體係過渡;第三階段從2019年到2020年,基本建成新型標準體係,我國標準 化水平大幅提升,完成各項改革任務。
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,我國標準化事業蓬勃發展,覆蓋一二三產業和社會事業各領域的標準體係基本形成。標準化在保證產品和服務質量、促進經濟轉型升級、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服務外交外貿等方麵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但是,現行標準體係和標準化管理體製不完善,政府與市場角色錯位,市場主體活力未能充分發揮,阻礙了標準化工作的有效開展,必須切實轉變政府標準化管理職能,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