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要求
(1)一般要求
1)齒輪箱的設計和製造必須遵循的準則為:在規定的運行條件下,能正常運轉3年。
2)齒輪箱應在所聯接機組的 高極限轉速規定值以內安全運行。
(2)箱體
1)齒輪箱箱體為鑄造結構或焊接結構。采用鑄造結構時,鑄鐵的機械性能應不低於GB9439
中灰鑄鐵HT250的性能要求,並在鑄造後進行消除應力處理;采用焊接結構時,材料的抗
拉強度不低於375N/mm2
的碳素結構鋼或低合金結構鋼,其焊接坡口的基本型式與基本尺寸
按GB985規定,並在焊後進行消除應力處理。
2)箱體一般應做煤油滲漏試驗,不得有滲漏現象。
(3)軸
一般選用調質鋼並經調質處理。
(4)動力學特性
1)齒輪轉子應做橫向臨界轉速分析,分析時按彈性支承考慮。
2)齒輪轉子在所有零件組裝後,必須一起進行動平衡試驗。
(5)潤滑
1)齒輪箱的進油溫度應為35℃~50℃或由生產廠與用戶雙方商定。
2)齒輪箱供油量設計應考慮當進油溫度為50℃時,回油溫度不高於78℃。
3)齒輪箱采用壓力潤滑(包括輪齒齧合區的噴油潤滑和軸承潤滑等)。進油壓力控製在0.15~
0.25MPa之間或由生產廠與用戶雙方商定。
4)潤滑油的過濾精度不得低於25μm。
除非另有規定,通常采用潤滑油為SY1230規定的32號或46號防鏽汽輪機油